工业厂房做球馆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完成体育用地的行政审批;
2. 办理营业登记;
3. 办理税务登记;
4. 备案。
同时,需要协调国土房管局和建委、工商局、税务局以及体育主管部门等多个部门。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当地的工商局、规划部门和体育主管部门等处咨询,以确保手续齐全并符合当地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个人篮球馆需要多少钱,如何盈利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投资个人篮球馆大概需要多少钱,以及如何盈利。投资主要分为三方面:1.场地、2.地面材料、3.相关配套设施:墙,顶棚,篮球架,球框,灯光等等。
如何盈利:
一、场地的利用 :1,散客及会员 2,培训 3,组织或接待比赛
二、售卖相关体育用品
三、闲置的空间接待广告
先说投资,首先要找到合适的场地,比如学校周边,租金成本是重要的一部分。
一个标准的篮球场是15*28米,也就是 420平米,5米以上的场地适合篮球场。
这部分的价格根据各地价格不同,不能给出参考价格。
篮球馆地板建议用实木运动地板,能给学员好的体验,毕竟现在大部分学校
篮球馆都是运动木地板,专业篮球木地板价格从300到400元每平米不等。
顶棚,墙,采用简易装饰,3万元够了。篮球架,球框,灯光等一般一个球场2万左右。
2万左右。以上设施是投资一个篮球场的主要支出部分,
其余为篮球、休息区、冷饮店、商铺、体育用品店等一些相关配套设施。
打个比方,如果场地1000平米,房租另算,地板260*1000=26万,灯光+篮球架2万,
简单装修3万,在加上4万元的活动资金,比如水电,工资等,35万元够了。
当然根据实际情况,预算上可能会有上下浮动。
再说盈利,在开业后,为了能最大程度的提前回笼资金,
要举办多个办卡会员等活动,要建立自己的顾客群,能够
吸引住一群群体散客的时常光临。建议做青少年培训。
青少年培训作为收入中的大头,要向专业化的方向去做,
而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多参加俱乐部之间的比赛。
接一些单位的比赛,尽可能地拉到政府及企业的一些固定
的场地费,很快就能收回成本。当然还需要找个专业的教练。
可以售卖一些打篮球常用的体育用品,饮料水等。
球馆内闲置的空间,墙面等可以接广告位。
工业厂房建篮球训练营是不可以的。
因为产权证上的土地类别是工业用地,必须是企业或者公司等,所以工业厂房建篮球训练营是不可以的。
工业厂房是指直接用于消费或为消费配套的各种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用房及隶属设备用房。凡工业、交通运输、商业、建筑业以及科研、学校等单位中的厂房都应包括在内。工业厂房除了用于消费的车间,还包括其隶属建筑物,面积通常较大。
工业用地不得用来建商业用地项目,就是说工业用地必须用于工业项目,这是土地法中规定的。但就你所说的情况,租来的厂房并没有重建,只是内部改造、装修,旧厂房还在,没有改变建筑物的性质;同时由于土地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土地的固有性质也没有改变——仍然是工业用地。
关于你提到的经营体育项目属于商业范围的问题,就涉及到旧厂房利用能不能进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定问题。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细化到规定旧厂房利用中,哪些活动是允许的,哪些活动是禁止的,这样一个程度。所以这个问题既不能说合法也不能说违法。有待法律进一步完善,作出更详细的规定。
既然法律没有明确禁止,那么暂时就是可以做的。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是的,象你这样是不行的!!因为国家之前批的这块土地是作为工业用地,而不是商业用地,性质不一样!
工业用地是政府无偿给你用做工业生产,不能用于商业上的乱开发的!
如果你真的想建篮球馆经营的话,你可以到规划局去问一下,看能不能改成商业用地!一般是很难的!!不过有很多地方也就这么做了!!!
事在人为!!!
农村大队建的仓库不能改建为室内篮球场。
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可以用来修建篮球场的,因为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以及国家政策法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农民有使用土地的权利,要保证耕地用来种植不得转做它用,所以农村集体土地,只能是村集体成员用来耕种不得征用修建篮球场。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如果确为开发商擅自改变原规划用途,可要求开发商恢复原状或者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还须看销售合同如何约定。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另根据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2]123号)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方案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其变更前,应当进行听证。对于擅自变更规划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物。”
所以,如果你要维权,你要确认该争议地块原规划用途确为绿地,其次开发商改变用途不合法,未进行变更公示,也未举行听证。在确认系开发商违约后,可首先向开发商提出要求,如无效果,可向相关部门比如房地局、消协投诉举报,最后可考虑通过起诉等法律途径解决。